何必要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
尤記得那是許久前的某一天,天氣明媚,朋友駕車載我外出游行,本應是愉快的一天,卻不想半路出了問題,很顯然是后面那位司機的責任,可這位司機卻卻先發制人,氣勢洶洶地沖我們大吼:“你們怎么開車的?開得那么慢,還突然減速!”
朋友解釋說, “我減速行駛是為避讓行人,行車記錄儀可以調看當時的狀況。而且你也應該注意保持安全距離。”
對方雖知理虧,可還是不依不饒,妄圖轉嫁責任,讓我們賠償道歉。我們深知我們并沒有違反交通規則,便決定打電話給交警要求處理。對方也沒有阻攔,只是依然在我們車外不停地叫囂無禮。
我有些忍耐不住這種行為,想要打開車門出去跟他理論,卻被朋友拉住,示意我在車上等。只見朋友慢慢打開了車上的音樂,拿出一本書看書等待。我忽然覺得,周圍像是靜謐了下來,朋友的恬靜淡雅與車外的那位司機形成了鮮明對比。
再看車外的那位司機,迥然的場面更是顯得有趣:他不停地在馬路上罵罵咧咧、氣急敗壞。而朋友優雅自若,在車上淡淡地翻著書,感覺與自己毫無關系。
終于交警來到現場處理,判對方全責,在視頻監控調取的證據下,那位司機也沒有了反駁的底氣。我忍不住夸我朋友:“你心態真的好,遇事淡定冷靜一點也不去爭吵,還很享受別人覺得極其煎熬的等待時光,這件事處理得很漂亮。”
朋友笑了笑說:“本來也并非我們的責任,干嘛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。你看我們剛剛難得忙里偷閑,聊聊天、看看書、聽聽樂曲,不也樂得自在?”
寵辱不驚,看庭前花開花落;去留無意,望天上云卷云舒。
終于,我明白了。所謂的好心態,不過是懂得了既然我們避免不了有些事的發生,那就選擇避免自己產生消極情緒。既然改變不了別人,那就改變自己。自己本來有理,為何要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。
作者:大學生聯盟網 來源:大學生聯盟網
發布時間:2025-05-02 閱讀: